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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五 十二月 05, 2008

關到你叫不敢

關到你叫不敢

 

隱匿公文不對,當然誰都知道,但是,隱匿一件公文,居然判刑十年那麼重,那就超過我可以想像的範圍了!

 

我不是法律人,其實本來也沒甚麼立場好批評;但是,由於之前我曾在公家機關當過近十年一級主管,對於公家機關的文件保存狀況知之甚詳,所以我想我還是可以以過來人身分來說個兩句的。

 

公家機關的公文保存,可說真是一片鴉鴉烏,由於公家機關繁文縟節眾多,公文四處旅行之餘,文件遺失的事件實在不知凡幾,雖不能說是族繁不及備載,但那也算是不時都會發生的事情。

 

有時為何掉文誰也不知道,但是要說所有掉文都是出自不小心,殺了我我也絕對不會相信!

 

倘若法官大人個個如此正義凜然,當真要依此標準,會被視為「違法亂紀」、「助紂為虐」,該被抓進大牢的主管、首長,很難想像不知會有多少,搞不好法院本身自己就要被抓走一大票。或者,有可能所有公家機關主管級以上的人,都會被個抓精光也說不定。

 

但是令我納悶的是,老K來台也六十多年了,從來也沒聽說過曾有哪個主管,會因為遺失公文而被抓去吃牢飯的?

 

後來一想到「勇敢」的邱毅委員我就通了,我想,大部分的主管應該都還是可以安心睡個好覺的。因為只要不和老K作對,自然保你百年平安,隨你怎麼亂搞,一點事情也沒有。只要跟馬桶一國,遺失隱匿公文算甚麼,就算率眾把法院撞個稀巴爛,其實也是沒啥大不了。

 

坳不過了,不過就是作作戲,輕輕判個一年兩個月,在裡面不但還是可以讓你享盡特權,同僚在外還會幫你後製修法減刑,反正,法院本來就是自家開的;所以請記住,千萬不要讓馬桶心生不爽,否則一旦老K翻臉,阿扁、阿茂的下場,就是最好的例子。

 

所以千萬千萬要聽清楚!遺失、隱匿公文其實不打緊,重點是你站那一邊?記得喔,非我族類才會必誅之!

只要站錯邊,就算亂丟菸蒂,也會關你關到叫不敢,這樣了解了吧!

 

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porky050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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